日前,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《關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指出,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貫徹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的總體防控策略,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,在防控常態化條件下加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,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。
《意見》要求,一要壓實地方和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。嚴格落實《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等要求,做好通風消毒、健康監測和出入管理,落實員工個人防護要求,盡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。二要常態化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。保留發熱門診和預檢、分診等制度,規范疫情應急處置流程,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啟動應對預案并實行精準管控,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。三要分區分級恢復生產秩序。低風險地區要從應急性超常規防控向常態化防控轉變,及時取消與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相適應的防控措施,不得采取審批、備案等方式延緩企業復工。四要推動全產業鏈復工復產。及時幫助解決企業用工、資金、原材料供應和重大項目開復工等問題,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帶動上下游特別是配套中小企業復工復產。抓好農業生產和重要副食品穩產保供,全面恢復農貿市場經營。五要推動服務業復工復市。低風險地區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復工復市時間,通過預約、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員密度。全國性文體活動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暫不恢復。完善物流快遞業相關防控措施,允許快遞人員進入社區(村)配送。六要做好客運恢復和返崗服務。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流動(入境人員除外),不得再設置障礙。在有效防控前提下,全面恢復城鄉道路、公共交通運輸服務。低風險地區人員可不實施上崗前隔離。七要加強交通秩序保障。做好離鄂離漢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,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,有序恢復進出湖北省和武漢市的道路、水路、航空、鐵路旅客運輸。嚴格入境人員車輛管理,統籌做好外防輸入和暢通國際物流通道工作。
《意見》強調,各地區各部門要真抓實干,力戒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,堅決糾正防控措施“一刀切”、防控要求“層層加碼”,杜絕復工復產下指標、虛報數據等行為,大力整合各類報表,嚴控督查數量、頻次。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,強化主動作為、責任擔當,切實幫助基層解決困難、減輕負擔。
(責任編輯:符仲明)